【小辭典】(74)曬傷

發表於20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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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Claire P./flickr

曬傷,指皮膚曝曬於陽光之下,接收過量紫外線所引發的急性反應。一般人常忽略紫外線對皮膚的殺傷力,然而長時間的曝曬可能導致嚴重灼傷或增加罹患皮膚癌的機率,許多跑者在烈日中持續長跑兩三個小時,到了晚上就會感到不適。


一般來說,曬傷的症狀有:皮膚發癢、紅腫、發熱、起水泡等,嚴重者甚至可能發燒、噁心嘔吐或神智不清。


若症狀僅是皮膚紅腫熱痛,則可自行以冰敷、沖冷水澡或是塗抹蘆薈來舒緩皮膚不適,千萬不可塗抹其他偏方於皮膚上,可能會造成肌膚二度傷害;若皮膚已經起水泡或發燒,則應立即就醫。曬傷沒有立即見效的治療方法,只能用冰敷或止痛藥舒緩不適感。曬傷發生後5-9天會開始脫皮,期間應多喝水,並且避免再度曝曬於陽光下。


市面上的防曬乳有SPF與PA兩種標示,許多人誤以為SPF指的是防曬功效,事實上SPF只表示防曬時間長短,與防曬的功效完全無關,選用SPF較低的產品僅代表你需要更勤勞地補擦防曬。PA才是防曬功效的指標,可分為+、++、+++三種,以+++為最強。除了擦防曬乳之外,平時也應減少於早上10點至下午3點之間曝曬於陽光之下,穿長袖與戴墨鏡皆為有效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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