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糾紛】遲來先上岸定正義必勝?

占米
發表於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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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主席馬雲曾經講過: 「許多假貨做得比真品好。」,多個國際知名品牌進軍中國時慘遭滑鐵盧,主因為品牌的侵權問題未能如期推廣,真真假假,誰是誰非?個別品牌的訴訟還纏繞更長達 8 年。

New Balance VS NEW BARLUN

美國運動品牌 New Balance 在與中國品牌 NEW BARLUN 的侵權案中終於取得重大勝利。近日在上海市浦東法院一審判決,紐巴倫公司要停止其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並向 New Balance 的中國關聯公司新百倫貿易,賠償 1000 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及 80 萬元的維權合理開支。

法院指,New Balance 及 NEW BARLUN 使用的兩個 N 標識皆是大寫英文字母 N 的視覺效果。因此兩個標識在構成要素、視覺效果方面的區別並不明顯,二者構成近似,不足以引起消費者注意區別。客觀上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及誤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及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

Air Jordan VS 喬丹體育

另外持續 8 年的 Air Jordan 及喬丹體育侵權訴訟最近亦終於得到解決,4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對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作出最終裁決,喬丹體育被判敗訴,25 類商標和圖形將被依法撤銷。

「Air Jordan」為 Nike 旗下以前 NBA 球星 Michael Jordan 命名的同名品牌,與「喬丹體育」的侵權案在 2012 年 2 月展開。Michael Jordan 當時指喬丹體育在未經許可下,利用其中文名來做生意,可惜被判敗訴。其後,Michael Jordan 對此裁決不停上訴,但中國工商局分別在 2012 年 3 月及 10 月駁回,原因是「喬丹並不代表 Michael Jordan 的名字」甚至指「中國喬丹手上拿着是乒乓球拍並非籃球,所以不構成商標侵權。」歷時 8 年,Air Jordan 的名字最終得到勝利。

尚有品牌勝訴嗎?

其實尚有 Brooks 及 ANTA 安踏的商標侵權案令人感到可惜,Brooks 是全球四大跑鞋品牌之一,自 1914 年創立後便一直致力專業運動鞋的研發,品牌在 2017 年 7 月進軍中國内地市場,不料僅一個月後便遭到 ANTA 控告他們的商標侵權。此次侵權案件的焦點在 Brooks 的品牌 Logo,這個意為「一條象征跑者邁向勝利的道路」的圖案,與 ANTA 的 Logo 非常相似,雖然 Brooks 成立時間更早,但因為商標在中國内地的註冊的時間不及 ANTA,結果成為此商標侵權案的關鍵。Brooks 在此裁決上最終被法院宣判販訴,除了被要求停止侵權行爲外,還需要賠償因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 350 萬元于 ANTA。

尚有其他品牌如 Under Armour 同 muji 還未有最後結果,各品牌對進軍中國這個大市場虎視眈眈,但他們會以如何方法應對?還是選擇遠離是非之地呢?

文字來源: 商台新聞,Hyperbeast,Mings

圖片來源: 端傳媒,Hyperbeast,M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