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真事:朋友甲,相識逾廿載,幾年前不幸遭本人播毒加入馬拉松行列。早幾天飯聚碰頭,告訴我未來數月,幾乎每月一馬。
「你這瘋子。」我笑道。
「但其實我最近跑得有點厭了。」出奇不意地,他這樣說。「上次我跑布拉格,跟pacer到半途終於跟不上。我問自己:跑來為甚麼?」
就在這時,菜來了,又有其他非跑者朋友在,也沒有再就此深談。
但那夜回家,腦海不免盤旋起「跑到厭」這問題。
自己好歹也跑了29個馬拉松,不算新手吧?但老實說,基本上每次走到30多公里時,都會自問同一個問題:「這麼辛苦為甚麼?」
當然,如同很多人,跑完了,腿痠散了,又會窮心未盡地盤算下次馬拉松的地點。
但我是很喜歡跑步嗎?恐怕算不上。
跑了這許多年,自己抱著怎樣的心態,其實大致也清晰了——就是喜歡跑外地馬拉松賽,卻不喜歡練習。
說穿了,其實根本就是喜歡旅行。而且馬拉松對一般人來說有點門檻,加插這樣一個旅遊環節,跟人說起,可以滿足虛榮心。
至於練習嘛,在香港大部分時間不是熱就是濕,練習等同煎熬。
知道我每周最期待的是甚麼嗎?就是唯一一天不用跑的休息日。在這天,夜晚可以歡天喜地翻雜誌看Netflix涼冷氣。腳痕?別玩啦,根本丁點兒罪惡感也沒有。
我不像蝦嫂,她在泰拳練習中間有一分鐘休息時間也覺得內疚。她所謂的「休息」是:換一個輕一點的啞鈴去繼續舉。
而我,卻是恨不得休息時間由一分鐘變成五分鐘的那種人。
其實我真的很討厭流汗,更討厭流汗流到鞋濕透,襪可以扭出水的感覺。經歷過香港六七八月天天訓練的跑者,就知我的形容並沒誇張。
所以我常對蝦嫂說:「對於一個不喜歡跑的人,可以長年保持月跑兩百多公里,其實我覺得自己真的很厲害。」
她沒好氣地回應:「其實你可以從此不跑的。」
是的,確是可以。人生苦短,犯不著天天跟自己過不去。
但幾個月前的盲腸手術,卻倒令我有了新的體會。
在發病至手術後一段時間,都大條道理不用跑。那段日子,連班也不用上,雖然不至於吃香喝辣,但卻真的突然每天好像很多很多時間似的。
可以一醒來就煲劇煲到天黑,起初,確是爽到不得了。
但沒幾天,就開始覺得不對勁。日子是爽,但天天這樣爽,是好事嗎?
「爽」與「好」,其實很多時並不能共存。
要是我放棄跑步,沒錯從此不用流那麼多汗,弄濕那麼多鞋襪。但我的時間會哪裡去了?很大機會,就是呆坐在電視前滑手機,期間吃下難以估量的零食。
然後,說不定要在手機前憑弔那個曾經天天喊跑步辛苦,卻沒那麼胖的自己。
想到這裡,多年來的心頭疑惑,似乎有了答案。
不跑就腳癢的跑者熱情,抱歉,我跑了這好幾年依然沒有,而且可以預期這一生也不會有了。
不過,我卻覺得跑者應該分很多類型。你愛跑,又可以天天跑,固然是有福氣。但不愛跑,通過天天規定自己跑步來減輕體重,淬鍊心志,雖然過程有點苦,但成果卻不失甘美。
至少你有馬拉松完賽獎牌在人前炫耀。
至少你可以在同齡人衣服尺碼愈來愈大時依然穿起中碼。
至少你可以在同事憂心忡忡時等待驗身報告結果擔心這個哪個超標時置身事外。
就像上班。你熱愛工作,當然很好;你不愛工作,但一輩子在職位敬業地幹好,通過它來換取生活所需,也不壞。
雖然你也要去按摩針灸甚麼的,雖然你間中也要為傷患而煩,但相比之下你活得比之前好了一點吧。
因為,你會比較喜歡自己努力的樣子。
名著《湖濱散記》的作者,美國大文豪梭羅有另一本書叫《種子的信仰》寫他從大自然悟到的道理。
其中,他提到別以為只是人在尋找種子,其實種子也在主動「尋找」有緣人:「笨重的椰子從高高的樹上掉下來,砸在地上的聲音很遠都能聽見。」
跑了幾年步,覺得「中伏」嗎?有沒有想過,其實它當初在「尋找」你,現在正要給你回饋?
「想要放棄的時候,想想當初是什麼讓你堅持到這裏。」
每逢跑步,或是做其他任何事覺得心灰意冷的時候,我都會想起陳彥博在《越跑越懂得》寫的這句。
跑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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