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香港田徑教練楊競雄以按摩為由非禮未成年女學生 被判囚兩年

運動筆記HK 編輯部
發表於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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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田徑教練楊競雄在本地及海外訓練期間,多次非禮一名未滿15歲的女學生,四項非禮罪成,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欠缺悔意及案情嚴重,判囚兩年,以達阻嚇作用。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被告楊競雄於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期間,分別在日本東京、廣州、屯門的酒店和荃灣住所內,以按摩為由,四度非禮未滿15歲的女學生,犯案時間長達12個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案情嚴重,有必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而被告最後一次非禮受害人時,更把她壓在床上觸摸、親吻她等,這些行為等同進行性行為,案情嚴重,有必要判處阻嚇性刑罰。


法庭考慮到受害人的年紀,信納她與被告並非情侶關係,亦不同意對方作出這些行為,故認為被告堅稱親密關係是雙方同意的說法,顯示他欠缺悔意。而被告作為 33 歲的成年人,兩人的年紀相差約兩倍。作為成熟男子,應有能力避免作出這些行為,加上他是田徑教練,獲受害人、家長及學校信任,才有機會帶學員去海外訓練,繼而犯案。


法官認為雖然本案沒有清晰的量刑指引,但判刑須與案件嚴重性相符,被告的更生需要為次要考量。法官指被告與事主處於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但利用對方的信任,漸次作更嚴重的猥褻行為,不斷試探事主對肢體觸碰的底線,圖瓦解她的抵抗。就案件嚴重性而言,須判處阻嚇性刑期。


法官又指,雖然被告過往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及背景良好,但干犯同類案件的人大多也有相同背景,所以才得到受害人信任而有機會犯案,認為沒有任何減刑因素,判被告四項非禮罪,每項控罪囚24個月,同期執行,總刑期為兩年。



圖片來源: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