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意外】七旬婦人被選手撞至腦出血 危在旦夕 責任從何說起?

運動筆記HK 編輯部
發表於2021/11/04
1,182次點閱
0人收藏
加入收藏

台灣板橋第二運動場於本年 10 月 18 日(星期六)發生一場嚴重的運動意外。當時 72 歲的羅老太太正在運動場第 6 線道散步,被衝刺跑訓練的高中生運動員撞倒並在地上滾翻,隨後羅老太自行回家,開始出現頭暈、嘔吐症狀;最終陷入重度昏迷狀態,送院證實羅老太太腦內大量出血,現階段昏迷指數為 4

資料來源:運動筆記

(圖片來源:運動筆記)


鑑於台灣新北市於本年 10 月 18 日至 21 日承辦中華民國全國運動會(簡稱:全運會),板橋第二運動場不時都被列作訓練用途,而市政府體育處亦有規定內側 1、2 線道為跑步訓練專用,外側供民眾散步。

事後快速引起關注,傷者家屬隨後接受 TVBS 選新聞的訪問,提及案發到尾體育署還有學校都沒有人來關心,直至收到高中生選手父親致電致歉。羅老太危在旦夕,這責任該由誰來拆解,才可避免再有同類事件發生?以下各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 傷者家屬 - 沈先生:

表示心情十分沉重,家中妹妹情緒不佳、父親更是以淚洗臉。他在社交平台上提及曾經想躲在教室哭泣,盡量不讓自己學生發現。有一名女學生遞上衛生紙安慰他不要難過;令他才醒悟到家庭還需要他支撐,並鼓勵自己要堅強。雖然如此難過,但「我要救我媽」的決心毫不動搖,懇求大家為他的媽媽集氣,讓她能醒過來。另一方面,當面對問責體育處督導不周、學校選手過失時;整個過程困難重重,甚至讓他們重受二度傷害……

  • 否定缺失 - 新北市體育處:

面對提告,新北市體育處科長後帶水果來慰問傷者家屬,沈先生形容他們「相關法令倒背如流,從頭到尾不承認體育處有缺失。」市府體育處更表示,當日是莊敬工家學生在板橋第二體育場練習大隊接力,並非是新北選手訓練。選手要訓練時,因訓練強度高,都會針對特定時段與空間淨空專案處理(開放使用)。但由於是公共空間,體育處是有責任義務協助婦人家人申請公共意外保險,只要有醫療單據,就會由專人協助處理,至於其所造成的傷害就需要雙方自行協調(莊敬工家學生和傷者家屬)。

  • 網民留言:

面對網民留言好壞參半、提告無從稽考之下,沈先生只能在自己社交平台上標籤新北市長「侯友宜」,並留下憤言:「市長!或許你不認識我,但是過年時我有領過你給的紅包,當時的照片,我們是幸福的。現在我們家陷入了絕境,您可以幫幫我們嗎?」而侯市長在個人社交平台至今尚未就事件作出仼何回應。

假如事件發生於香港,大家又會如何看待事件呢?


資料來源:蘋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