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慢跑遇上更慢跑

艾頓
發表於201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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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4日有則法庭新聞,「休班女輔警今年初與友人在葵涌運動場跑步時,疑不滿12歲女童從後超前,涉嫌襲擊對方。案件昨開審,事主作供時稱,當時在跑道上向被告說「唔該借借」,被告隨即轉身推她肩膀,責罵她「?妹,你仲過嚟」,並掌摑其臉及抓傷她肩膀。被告則辯稱,事主因其隊友遭被告責罵而生恨,揑造襲擊一事。」(來源:明報 與友跑步不滿「中間穿過」 女輔警涉摑女童


我地唔係法官先唔討論誰是誰非,這則新聞令筆者想起運動場練跑步係幾咁危機四伏。雖然運動場跑道很多時係對公眾開放,不過很多跑友到運動場練習,最怕係內圈遇上超慢跑及散步人仕,更加怕係一字排開談天說地進入忘我境界嘅三五知己。筆者每次都熟練地以粵語五小字心中暗罵對方十萬八千次,然後同對方講句「唔該借借!」、「畀條路跑下好唔好!」。相信,全香港每日運動場跑道上或明或暗,不同速度人士之衝突真係無日無之。


另外,筆者最怕胡亂奔跑嘅小朋友,尤其係班家長係場邊「遙控」吩咐自己位小朋友要小心唔好撞到人,佢地真係智障嘅代表。豆釘咁大嘅小朋友有得玩有得跑個個都發哂癲啦,邊會聽家長「吩咐」吖!!大人都成日胡亂切線,小朋友更經常突然轉向,有時真係未必避到,間中有聽過跑友因閃避導致受傷,咁唔通鬧個小朋友咩,我又唔覺得家長會慰問受傷跑友?萬一避唔到,整跌小朋友班家長又會鬧人唔識帶眼。真係佢地個仔女大過天。成件事一定有錯,係人地錯!!跑友通常只能硬食。 


其實大家知唔知,練速度嘅人時速分分鐘可以超過 20公里。 時速廿幾公里係一個乜野概念?即係平時無乜運動嘅人踩單車嘅速度都唔夠佢地快,如果平時見到單車剷埋來會識避,而係運動場會覺得由得佢撞埋來係好小事嘅人,真係腦筋有啲問題


筆者一向支持大家跑步追求健康,不過都呼籲慢跑同散步人士係運動場走外圈,唔使專家發表都知行/跑外圈唔會比內圈無咁健康,但就可以減少同練習跑步人士衝突同衝撞嘅機會。自己唔會阻到人,又少咗機會被人撞同嘈交,心情都靚啲。


至於嗰啲帶小朋友落運動場,想做個好榜樣想佢地感受爸爸媽媽都努力做運動,可以考慮將個榜樣做得更加好,搵多個成年人看管小朋友,避免佢地胡亂跑動。自己小朋友整親喊到拆天,係唔會因為鬧完對方唔帶眼睇路而馬上好番同收聲



最後點都有人會拗頸,跑步大哂咩?咁難道散步又大哂咩?都係果句「跑道自己揀,仆親唔好喊。」臨尾講番句政治正確嘅說話「公眾地方,大家要互讓互諒。」公平使用之外,也要講求合理使用,跑友去跑步都唔係為搵人出氣,大家去散步都唔係為尋仇。係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