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合理限制 山野之王的咆哮

發表於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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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之王> 作為香港其中一個老牌越野賽事,前後十八年,每個賽季也於香港各處郊野舉行一連四站的比賽,分為半馬及全馬兩個組別,因為距離適中,加上主辨人的熱誠,不少跑手由路轉山,包括筆者,也有參加過這個系列比賽。

 

2015年度山野之王 系列賽香港站起步一刻 ,這條賽道多年來也相安無事
(圖片來源:山野之王 )

可惜,自從過去一兩年筆者不時聽到漁農自然護理署收緊越野賽的申請消息,<山野之王>也不能幸免,昨晚傳來消息,來季香港島站的比賽,全馬組賽事被逼取消,因為「經將軍石往柏架山路段」不獲漁護署批准。



圖中黃色虛線是不獲批准的路段「經將軍石往柏架山路段」,長六百多米,爬升約 250米,途經名勝將軍石,雖然不是有修葺的郊遊徑,但並非人跡罕至
(圖片來源:樂思)


主辨人Seyon Asia Limited Keith Noyes 解釋來由「自1998年開始至去季港島全馬賽每屆均沿用「經將軍石往柏架山路段」,但漁護署仍認為該段山徑不適合舉行體育競賽活動。我們也盡力嘗試其它山徑路段,但得出結果均不符合「山野之王」的獨特性質,與及無法使參加全馬選手盡興而歸。」

 

漁護署是根據新修訂的指引而拒絕讓賽事使用該段山徑。<申請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舉行籌款活動、體育競賽、公眾集會或公開演說的指引(5)(c)條>:

「在非定期維修路徑舉辦的活動

體育競賽及籌款活動應盡量在有維修的路徑進行,須避免在人跡罕至的山脊小徑及土壤嚴重流失的地點進行跑步活動,以防土壤流失問題加劇、保存自然景觀的完整性和保障公眾安全。然而,以短程非定期維修的路徑作為有維修路徑的接駁通道,則屬例外。任何建議活動如需涉及非定期維修的路徑,應提供充分理據以供總監考慮。」

 

筆者發現當中存有含糊地方,可供官員操生殺大權

1.「人跡罕至」小徑 :相信連官員也沒有確切數據標準指出何謂「人跡罕至」。筆者行山多年,從未見過有政府人員去記錄山徑的使用者流量,如果官員認為沒有維修的路徑的便屬「人跡罕至」,那他的想法就 too simple too naive了。將軍石是柏架山上的名勝,在本地遠足界早已聞名,網上及報章亦曾多番介紹。連地政總署印製的郊區地圖也有標注。又甚能算是「人跡罕至」?


2.「以防土壤流失」:只要有植物生長的地方,植物根部便能抓實泥土,就能防止土壤流失。比賽主辦單位現在選擇的是已存在的小徑,並非開闢新路,對沿路植物影響有限,而「經將軍石往柏架山路段」實際地理環境是山腰是灌木密林,近山頂是喬木林,中段取道岩石之間,多年來也沒有嚴重的水土流失問題,何會突然引起漁護關注?令人懷疑相關官員有否實地考察該段。若官員這麼關心土壤流失,那就請他們關注非法開墾耕種與非法於山坡傾倒泥頭的問題,這兩大非法行為危害郊野公園植物及破壞自然景觀,比跑手一雙腳做成的影響大過千倍萬倍吧。不過,筆者也明白,「雞仔易管過麻鷹好多


3.接駁通道」:指引說以短程非定期維修的路徑作為有維修路徑的接駁通道,則屬例外。並沒有指明有多短才算短程。「經將軍石往柏架山路段」接駁環山腰的泥路及柏架山路山頂附近,長六百多米,雖然爬升約 250米,中等水平跑手半小時內總能完成吧;就算是體能稍遜一點的跑手,一小時不到上六百多米的斜坡也不太難吧。所以以使用者角度(即是越野跑手角度)來衡量這段路徑,實屬短程。不過,官員如無實地考察,或只以自己的能力認為不屬短程,是漠視使用者的能力,實與無知無異。筆者馬上想起,夏蟲不可語冰的典故。

 

Keith 也指出,漁護署全完漠視十八年來也沒有人在該路段有嚴重受傷。「最令我們泄氣的是 漁護署作出此決定是完全漠視比賽的往績及參加者對越野跑之訴求。我們把「經將軍石往柏架山路段」作為全馬賽賽段已有18年。自1998 年開始從未間斷。過去18屆賽事中從來沒有參加者在該賽段發生受傷意外。況且,現時越野跑選手極希望可以在未經人工修的山徑進行比賽,而非石屎面的小徑,所以我們認為漁護署沒有充份了解山野比賽山徑安全與否和越野賽參加者的渴求。」

 

有一種說法是「禁止是最簡單的管理」,漁護的管理真的很易做。不過筆者想指出一個事實,熱愛越野賽跑的人愛護大自然同時也是熱愛挑戰自己,他們本質是不愛那些人工化的路徑,看看過去那些標榜困難的比賽有多受歡迎便知一二。但筆者更擔心是,越野跑手為避開那些不必要限制,將來更多賽事會以私人活動型式進行,到時署方難以監察賽事安全措施,更因為署方及警方更難掌握參賽者的資料。萬一有意外發生,會影響救援行動。署方這些限制長遠只會對參與越野跑手的人身安全及這項運動的發展有害無益。

 

資料來源:

Keith Noyes 給<山野之王>跑手的信:  https://goo.gl/yXPG2s

<山野之王>網頁:  http://www.seyonasia.com/koth.php

<申請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舉行籌款活動、體育競賽、公眾集會或公開演說的指引>:  http://www.afcd.gov.hk/tc_chi/permit/permit_cou/cou_app_pricp.html